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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产品增值税调研会在京召开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18-03-22 22:02:43 浏览次数:100

根据财政部税征司的要求,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于2005年4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尿素产品增值税调研会。会议由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孔祥琳、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小氮肥分会理事长刘淑兰主持。吉林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明水化肥厂、河北迁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腾飞化工总厂、湖北化肥厂、四川泸天化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灵谷化工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富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临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共10省、市11家尿素生产企业参加会议。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王刚处长和胡锴同志、国某家税务总流转税司增值税处王慧副处长出席会议,认真听取与会代表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并在会上讲了话。

与会代表汇报了2004年尿素生产取得产、销两旺,创造历史较高水平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有关部门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对财政部、国某家税务总给予尿素产品增值税全征半退的优惠政策表示由衷的感谢。代表也提出了全免增值税的要求。

与会代表提供并认真总结分析了本企业2000年以来尿素成本、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情况、缴纳增值税抵扣情况以及尿素增值税返还情况,在分析整理大量数据的基础上,系统地综合了本行业的现状,并向参会领导汇报了由于原材料大幅度涨价,致使尿素生产成本大幅度增高,尿素出厂价格受限,给企业生产和经营带来的严重困难;剖析了由于从小煤矿采购的煤炭取不到增值税发某票以及运费未实行增值税使得尿素产品进项税抵扣不到位,多缴增值税给企业带来的严重负担;反映了尿素产品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50%存在着返还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生产型增值税对尿素企业的影响。此外,与会代表还反映了由于尿素和氯化钾现在成了应税产品,以尿素、氯化钾为原料的复合(混)肥达不到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条件,要全额缴纳增值税,使得复合(混)肥的含税成本高于出厂价,严重影响复合(混)肥生产和发展的情况。与会代表建议全免尿素产品增值税并建议将尿素企业和东北企业一样做为增值税类型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试点。

较后,财政部王刚处长做了讲话,他感谢企业的代表参加此次调研会。他说,这次会议是税制改革之后对尿素企业做的一次深入调查。氮肥行业与农业密切相关,是有特殊性的行业,这也是国某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因。将尿素市场完全放开,目前还有相当的难度。他说,尿素企业能够顾全大,执行国某家政策,承担了负担,做出了贡献。由于煤、电价上涨,以及出口政策的影响,2005年氮肥企业不容乐观,因此针对企业调整增值税的建议,可以有4种做法:第一,免征增值税,大家的要求可以理解,可以研究;第二,全返增值税,存在返还操作时间的问题,影响企业资金运作;第三,即征即退,涉及税收工作;第四,维持现状不变。具体采取哪种措施,对地方财政也有一定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向领导汇报,并需与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沟通。

氮肥协会的同志和全体与会企业代表感谢财政部、税务总的各位领导听取企业汇报,深入调查研究。孔祥琳女士代表全行业感谢参会的企业代表几天来为这项工作付出的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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