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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程网上办”护航复工复产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0-04-03 15:43:05 浏览次数:66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贵州省税务本着“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接触”的要求,为推动涉税事项尽可能网上办结、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持续完善和优化电子税务业务功能、提速延期缴纳税款办理业务、延长申报期限,助力纳税人复工复产、简化办理税务停业和注销登记等措施,目前已实现复工复产等重点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

电子税务功能持续完善优化

目前,办理税务注销、发某票领购、税收减免、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等185项涉税业务均可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办理。其中,166个涉税事项可在电子税务全程网上办,19个涉税事项网上受理线下办结。具体事项,可通过贵州省税务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疫情防控专栏”或贵州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查找《全程网上办理清单》和《线上受理线下办结清单》详细了解。

2至3月,该省办理各项税费业务270.52万户次,其中“非接触式”办税219.38万户次,“非接触式”办税率81.1%。纳税人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办理网上申报23.34万户次,网上申报率达到98.49%。

延期缴纳税款业务办理提速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进行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全程线上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物资生产、医某疗生产、农副产品等生活医某疗保障类的企业,在其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予以优先办理,提高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涉税办理效率。

法律规定延期缴纳税款的办理时间为20日,疫情期间贵州省平均审批时间仅为4.04天。今年2月1日至3月24日,全省通过电子税务共受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1655户次。

延长申报期限,助力纳税人复工复产

为进一步支持该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月28日,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3月23日。

同时,受疫情影响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并可提出补办延期申报,税务机关不对其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疫情期间,该省延期申报申请平均审批时间仅为1.72天。2月至3月,全省通过电子税务申请延期申报1997次。

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登记

对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同时,在疫情期间,压缩一般注销办理时限,并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实行注销税务登记即办;对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某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2月至3月,全省税务系统共办理注销11763户。

简化办理税务停业登记

对实行定期定额工商户,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开业的,可以办理停业登记:

对于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纳税人,由税务机关统一将2020年2月设置为停业状态。

对于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纳税人,2020年2月实际未正常经营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2月至3月,全省税务系统共办理停业59528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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