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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册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 什么类型较合适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0-06-09 07:25:00 浏览次数:117

创业者公司注册选择什么类型,很多时候都是迷惘的,上海注册公司什么类型较合适?经营范围应怎么写?今天公司小编将给大家介绍上海注册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注册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

1、放宽注册资本: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较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较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较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较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

2、简化登记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3、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注册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的公司出现的比较少,但其具备自身的优势,也有很多弊端,属于比较特殊的公司形式。

优点是组织结构简单,既不存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只有一个股东,不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差异,决策迅速灵活,能够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

弊端是股东权利缺乏约束,股东可以“为所欲为”地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用作私用,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行欺诈之事逃避法定义务、契约义务或侵权责任等。让债权人或相对人承担更大大的风险。股东自身的风险。《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常见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定义: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是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的。

举例:对于互联网、或科技类项目,常注册为“X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如: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快法务)

2、股份有限公司

定义: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可以上市,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才能上市。

以上就是公司小编为大家整理上海注册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看了以上文章你对注册类型有了一定了解吧,希望以上的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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