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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纳税人特定应税服务有哪些?哪些可以选择差额征税?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1-05-21 09:34:44 浏览次数:130

  营改增实施以来,纳税人在税务方面享受到了中央的“红包”,纳税人在应税服务方面也新增了很多应税服务,具体有哪些呢?又有哪些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呢?今天华正财务小编为你在总结一下。

  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新增项目如下: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代理服务;

  3、旅游服务;

  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允许扣除的资金项目;

  9、劳务派遣服务;

  10、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1、安全保护服务;

  12、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13、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14、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15、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16、签证代理服务;

  17、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18、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为境外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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