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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注册公司后不交税会有什么后果?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1-05-24 08:57:57 浏览次数:94

如果不交税会有什么后果呢?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1,纳税人有一下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可以处2000元一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以上10000一下罚款:

(1) 未按照固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登记的;

(2)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 未按照规定将所有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6) 纳税人未按照固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的;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纳税人未按照固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损毁,涂改,买卖,伪造税务机关登记证件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

《征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有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可以处以2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四,对于逃税漏税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更,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涨不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逃税。

对纳税人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进行虚假申报或者不申报的法律责任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并处以50000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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