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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某票领用报送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1-08-29 11:16:05 浏览次数:86

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我们将陆续为您梳理发布各类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渠道、办理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今天就来谈谈发某票领用的相关事项。

事项描述

纳税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范围内领用发某票。

报送资料

办理渠道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纳税人领取纸质发某票或者电子发某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较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某票的纳税人,还要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某票较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某票。已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某票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某票较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某票。

4.非首次领用发某票纳税人,应事前办理“发某票验旧”事项。

5.纳税人在每个申报期内首次领用发某票前,需要完成纳税申报和报税清卡事项。

6.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某票用量,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某票用量。上述纳税人2年内有涉税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录,或者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立案稽查的,不适用本条。

7.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按需核定其普通发某票用量。

8.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增值税专用发某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增值税普通发某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9.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用专用发某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用专用发某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用并开具的专用发某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

10.通过电子税务申领发某票的纳税人需要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功能,经办人须经单位在网上办税平台授权。

11 .纳税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以及地市国税确定的税收风险等级低、尚末评级的纳税人(不包括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可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方式领用增值税发某票。

12.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某票查验平台,对增值税发某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某票、增值税普通发某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某票、机动车销售统发某票、二手车销售统发某票信息进行查验。

13.纳税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以及地市国税确定的税收风险等级低、尚未评级的纳税人(不包括新办小型商贸企业) ,可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方式领用增值税发某票。

14.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某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2.《国某家税务总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某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某家税务总令第37号)

3.《国某家税务总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某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某家税务总公告2016年第71号)

4.《国某家税务总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某家税务总公告2014年第40号)

5.《国某家税务总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某票网 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638号)

6.《国某家税务总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某票查验平台的公告》( 国某家税务总公告2016年第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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