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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1-11-14 09:03:26 浏览次数:120

注册过的商标是注册人依法向国某家商标申请注册,经过审核后允许注册的商标。注册后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使用权。现在很多公司都比较重视商标的注册,商标注册也要遵循商标注册的原则。

商标注册原则是指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受理并较终确认商标权归属的行为依据和法律原则。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原则为: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受理较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在此大家可能会提出疑问,要是两个申请人同事提出申请该怎么办呢?在这个时候就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也就是如果遇见同事申请的就予以先使用的申请商标注册权。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的主要几个原则了,可见商标注册在先原则也告诉各位申请人想要注册商标一定要马上行动,避免被人“抢注”那样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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