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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网上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2-04-06 09:06:47 浏览次数:139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

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的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某家工商总《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3号)精神,省从10月16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了企业网上登记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网上登记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网上登记注册工作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支撑,是提升登记注册效能的重要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某家工商总《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先后就网上登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登记机关要高度重视,以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主题,以企业登记全程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的优势,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加快推进网上登记工作,较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网上登记范围。省已于2017年10月16日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业务系统,通过申请人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运行模式,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

三、网上登记流程。申请人通过登录陕西省工商

“网上办事大厅”中的“企业登记网上申请”栏,按系统提示进行用户等信息注册后,依次填写申请企业注册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申请材料,并进行申报,登记机关通过内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通过外网将审核信息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在线打印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并签字、盖章后,向登记机关窗口提交与网上申报一致的材料,经登记工作人员比对审核无误后领取营业执照。

四、多种登记方式并行。充分考虑企业登记申请的便利性,各级登记机关要兼顾考虑窗口登记、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的需要,尊重企业的办事途径选择权利,在开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网上登记业务系统的同时,仍然要保留窗口登记等方式,做好网上登记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窗口登记的无缝衔接,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为申请人提供渠道多样、业务全面、简便易用的企业登记服务,方便申请人办事。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审查。各级登记机关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完善网上登记系统功能,以更加智能化手段辅助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高登记效率。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要引导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六、做好电子档案迁移。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企业需迁移变更登记机关的,原登记机关应将其电子档案及时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有纸质档案的一并移交。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安全可用。

七、加强宣传培训。各级登记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网上登记的便利性,推动形成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企业登记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其全面掌握网上登记业务流程、材料规范、操作规程,为推进网上登记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要建立企业用户咨询机制,鼓励和帮助企业使用网上登记业务系统,在电话、互联网、移动平台等咨询方式中,统一服务口径,及时解答和回应企业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服务保障。

八、强化督导检查。各级登记机关要加强对网上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改革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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