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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送法送政策电商培训活动的通知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4-01-17 08:09:54 浏览次数:188

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相关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各级个私协会:

根据《陕西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送法送政策电商培育年活动实施方案》(陕市监发〔2023〕470 号)安排,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线上培训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全年,每周二、周四下午15:00-17:00。第一次授课时间为2024年1月9日。

二、培训内容

《民法典》《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电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电商合规经营及相关技能等(电商培训内容见附件1);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的相关内容。

三、培训对象

全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全省市

场监管系统负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非公党建、个私协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及小微企业相关负责人。

四、培训方式

开展线上培训。培训对象使用微信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陕西省送法送政策电商培育年”专题专栏扫二维码进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联系实际。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职责要求,做好个体工商户培训培育工作。聚焦地区行业特征,广泛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本地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及电商发展现状,对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积极参与,周密组织。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确定部分培训内容。鼓励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积极选送相关业务培训内容和授课人(见附件2)。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预审课件,适时安排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和辖区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培训培育台账,实施跟踪监测和服务。注重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培训活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成员单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省局“陕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网”将开设专栏,及时上传相关课件。

联系人:赵阳,电话:86138392、18991999258;周乃丰,电话:86138398、18710838391,电子邮箱:1016186458@qq.com。

附件:1.陕西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送法送政策课程(电商部分)

2.XX厅(局)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培训表

陕西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章)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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