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创业知识

两个案例告诉你深圳注册公司后为什么不能用个人账户收款?

作者:华正财务 发表时间:2021-05-22 23:01:51 浏览次数:80

长期以来,在深圳注册公司的老板们为了避税、少缴税款,用自己个人银行账户收支公司的资金往来,是常有的事儿~但2018年,随着国某家税务稽查力度加大,公司老板个人银行账户也纳入稽查范围,不再“安全”了!

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

关键运行指标实时监控

案例介绍

案例一:

云南国税稽查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案例二:

2017年,北京市通州区国某家税务稽查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国税稽罚[2017]47号),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在2013-2015年期间,收取金额共计4,197,447.08元(不含税金额为3,587,561.61元),其中:1,368,229.53元已经在2013-2014年期间确认了收入纳税申报,剩余2,219,332.08元应在2013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应追缴增值税税款共计377,286.46元。公司2013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2,219,332.08元,确认成本1,813,269.08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6,063元,应追缴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

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这个条例几个新提法非常明确: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和一般自然人纳税人。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在深圳注册公司的老板们,不要再认为个人账户较安全,可以隐藏公司收入,以逃避公司应缴纳的税款。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还要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三上线,税务想检查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发某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是否真实,都是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一旦发现异常,金三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等着别人举报,税务自然就会知道某某企业存在偷漏税现象,到时,还想往哪里逃?!

中国将清查全部银行账户

CRS的推行,共同申报准则即将落地,中国将在2018年9月进行第一次涉税信息交换。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你仍旧是中国护照持有者,或是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你在海外的金融资产对于中国国税就是透明的了!中国国税将通过与其他CRS成员国间的信息交换,掌握本国国民的海外资产收益情况。再想通过海外资金转移的方式避税,以为中国税务无法知悉,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再不缴税,可就摊上大事儿了。

“五证合一”实现信息共享

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社保、年金缴费基数不匹配的单位,属于地税重点开展的纳税疑点检查的对象之一,再虚做几个人工资没余地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还能逃多少!

特别提醒

告诫所有在深圳注册公司的企业老总们: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税务已经打造了较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某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同时,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您可能需要以下服务: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10-2024 华正财务版权所有 陕ICP备10005348号-1 本网站已申请版权保护,你若抄袭,一经发现,我公司会直接起诉,望知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